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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操类课程教学指导纲要
日期:2014-05-26 11:15:24  浏览量:629

一、课程目标

体操类课程是以徒手、持轻器械和利用器械的各种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,以健身、健美和发展运动技能为主要内容,塑造学生健美体态、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,增进学生身心健康,对学生进行美的教育为目的的体育实践性课程。

课程的总目标是:使学生掌握体操类课程的基本理论知识、基本技术和基本技能,具有从事学校体育教育所具备的体操、健美操、舞蹈的教学和组织活动的能力,并具有运用体操、健美操、舞蹈的手段和方法在指导社会体育活动中发挥作用的能力。

具体目标是 :

(一)掌握体操类课程的基本理论知识、基本技能与基本技术及实际运用能力,能够从事学校体操、健美操、舞蹈教学和指导大众健身锻炼。

(二)基本掌握体操类教材的重点内容,了解教材的延伸内容,并初步掌握开展学校体操活动与竞赛的方法。

(三)学会运用体操、健美操、舞蹈手段科学地锻炼身体,达到促进健康的目的。

(四)培养学生探究学习的习惯,促进学生自学能力、实践能力、创造能力的形成。

(五)塑造学生健美体态、促进学生个性发展,培养学生感受美、鉴赏美、表现美和创造美的意识与能力。

二、选编教学内容的基本要求

(一)选编内容要夯实学生基础,对其延伸学习有益,满足学生未来发展的需要。

(二)选编内容要充分体现体操类课程价值,注意吸收国外课程发展的新成果,紧密联系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进展,使课程更具实用性。

   (三)选编内容要考虑运动文化发展的延续性,做到经典内容与时尚内容的和谐统一,重点内容与拓展内容的有机结合,突出体操类课程的特色。

(四)选编内容要促进学生掌握强身健体的科学知识和方法,有助于学生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提高。

三、教学基本内容

体操类课程包括体操、健美操和舞蹈等。

(一)体操

根据培养目标需要和课程教学的实际,体操课程教学内容构建如下:

1.基本理论:体操概述、体操的保护与帮助、体操术语、体操教学理论与方法、体操健身原理与方法、竞技体操比赛的欣赏等。

2.体操健身手段与方法:选择具有健身性、健美性、实用性、趣味性与生活化的体操练习,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教学内容进行拓展。

建议选择的内容:队列队形、徒手体操、轻器械体操、专项素质练习、跳绳等;攀登、爬越、支撑、悬垂、负重搬运等;单人、双人和多人的技巧动作及造型等;山羊、跳马(箱)、单杠、双杠等;提高性体操练习。

3.教学技能培养:队列队形指挥能力;编操、带操能力;保护与帮助能力;讲解示范与组织教学能力。

(二)健美操

1.基本理论:健美操运动概述、健美操创编、健美操科学锻炼、健美操观赏指导等。

2.基础训练:健美操基本动作及组合、健美操成套动作、健美操素质训练方法等。

3.创编实践:健身健美操、竞技健美操。

4.健美操拓展:健美操竞赛及裁判、时尚健美操、器械健美操等。

(三)舞蹈

1.基本理论:舞蹈概述、舞蹈健身、舞蹈教学与创编等。

2.基础训练:定位基本姿态、移动基本姿态等。

3.健身舞蹈:民族民间舞蹈、大众交谊舞、校园集体舞等。

4.舞蹈拓展:健身时尚舞蹈等。

四、教学基本要求

(一)以“健康第一”为指导思想,紧扣培养目标促进学生掌握增进身心健康、提高技能水平的科学锻炼方法与手段。

    (二)以《体育教育专业课程教学指导纲要》为依据,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大纲及进度,教学中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,使之具备从事体操类课程教学及组织活动的能力。

(三)徒手体操作为体操类课程学习的基础,应保证一定的教学时数,要建立合理的课内外学练一体化的模式,确保教学任务完成。

(四)体操类课程的教学要体现教育功能,要紧密结合课程的特点,培养学生展现自我的自信心和超越障碍、克服困难的顽强意志品质,培养学生合作意识和互助团结的精神,在个性得到充分发展的同时,养成遵守纪律的习惯,并使体育美的教育在体操类课程教学中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。

(五)注重教学方法创新,帮助学生建立自主、探究和合作学习方式,课堂教学要为学生课下延伸学习创造条件。在教法运用方面要体现与时俱进,不断改革教法手段,充分运用多媒体教学等现代化手段,提高课堂教学效果。

(六)切实加强安全教育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害事故。

五、学习评价

学习评价是对学生学习效果的检验,应与培养目标、课程教学目标紧密结合。

(一)注重评价方法的多样化,做到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,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。

(二)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,评价既要包括学生对基本理论知识、基本技术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,更要有体现学生实际运用能力及创新,学生的学习态度应在评价中占一定比例。

(三)重视评价方式的创新,理论考核应做到开卷与闭卷、口试与笔试相结合,实践考核应做到规定考核内容与自选考核内容相结合。

(四)要结合本课程特点,选择恰当的考核内容,确定考核内容科学的百分比,使考核结果更趋合理。

六、教学基本条件

(一)主讲教师须具备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,并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。

(二)专任教师队伍的职称、学历和年龄结构合理。

(三)实践课的师生比为1:15~20。

(四)场地设备:根据体操类课程的教学需要,应具有体操馆、舞蹈房等。

(五)器材设备:器材应具备与学生人数相适应的单杠、双杠、跳马(跳箱、山羊)、助跳板、弹板、地毯和垫子等。轻器械包含棍、绳、圈、实心球、哑铃等;专门器械包含把杆、肋木、爬绳、爬杆、平梯、踏板以及领操台等。

(六)图书资料和电教设备:根据教师教学科研与学生学习的需要,应具备一定数量的体操图书音像资料,还应具备电化教学所需的录音机、电视机、摄像机、录像机、计算机、数码相机等各种设备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编写召集单位:扬州大学、湖南师范大学

编写参加单位:安徽师范大学、北京师范大学、成都体育学院、大连大学、福建师范大学、赣南师范学院、河北师范大学、华南师范大学、江西科技师范学院、南京体育学院、      苏州大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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